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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人資、主管與員工,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識 員工無法勝任工作,是老闆說了算嗎?求職謊報學歷,可否依法開除?網路貼文批評公司,損害公司形象與商譽,罪不可赦?員工蹺班跑哪去?何種行為算曠職?頻頻遲到還假造打卡紀錄、口出三字經、動手打人、發生婚外情、性騷擾同事……都屬於情節重大可直接開除?公司虧損或業務緊縮,可以請員工走路嗎?在試用期間解僱員工,是否符合勞基法規定? 企業發薪水請員工,對員工不滿意時,就
葉茂林 律師╱博士
博識本國法及外國法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並擔任美國伊利諾州律師公會智慧財產委員會委員(Intellectual Property Section Council; 2017-2018)。
美國紐約大學(New York University; NYU)法學碩士,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法學院(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School of Law)法學碩士及法學博士雙學位。學術表現優異,先後獲德州大學法學院選為「德州學者」及「少數族裔傑出校友」。
曾於美國天普大學法學院(Templ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及商學院擔任專任副教授。曾任台灣永然法律事務所專任智慧財產權顧問一職,並擔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法修法諮詢委員長達十年之久。
專長領域為勞資糾紛、國際商業交易、智慧財產權交易與授權、網路法、電子商務、營業祕密與競業禁止、中英文商業合約談判及撰擬、跨國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及訴訟、跨國商業糾紛調解、仲裁及訴訟。
著有:《捍衛著作權:從印刷術到數位時代之著作權法》、《e世界的法律初體驗:網路智財權、隱私權、電子商務》、《資訊法律(一):著作權法與消費者保護法》、《資訊法律(二):Internet、多媒體、藝術作品與著作權法》、《編採人員vs.著作權法》、《營業祕密保護戰術:實務與契約範例》(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