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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主要戰場在法庭,法官是法庭的主導者;當事人與律師面對坐在審判席上的人,要說服的對象就是法官。法官如何理解案件故事、如何形成心證、如何做出裁判……了解審判的人性與常情,做好法庭溝通,是達到訴訟目的的關鍵!法律是民主法治社會的遊戲規則,法律的價值在於它能維繫社會和諧,因此社會大眾可藉由法律清楚知道什麼可做、什麼不可做;萬一不幸發生糾紛時,透過審判,得以落實法律規定的精神。而主導審判者為法官,法官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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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冀明 律師 Victor C. M. Chang
vcmchang7@gmail.com
《聖經‧箴言》17:22:「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處理糾紛案件近三十年,從天父話語中體會,眾多當事人身處訴訟糾紛,心靈憂傷,難以承受。幾年沉澱,由過去眾多與各審級法官交手的個案經驗中,發現許多訴訟問題重複發生,主要原因在於未能從法官的角度反思問題。
完成本書,重返律師職場之際,盼望透過所發表的四本書,能為訴訟注入些許人性關懷,並為好的審判環境貢獻一己之力;同時,也能遵從天父旨意,協助身處糾紛困境者解答法律問題,因此化解憂傷心靈,獲得從天父而來的平安喜樂。
期許: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耶穌基督同行。《聖經‧彌迦書》6:8
學歷:台灣大學法學士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
著作: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1:打贏官司的25大心法
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2:訴訟糾紛全攻略
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3:你最好要知道的司法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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