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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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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實例研習,原則上應包括憲法及行政法,並兼顧實體法與程序法之相關領域。 司法院相關解釋、各級行政法院及其他掌理公法爭議之審判機關,其實務見解深刻影響人權保障之具體落實,亦適時反應法學理論之實踐可能性,經由公法實例研習之個案分析,更可瞭解現行法制規範設計之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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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俊杰
臺南市人。
學經歷/臺灣大學法學博士,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院研究,德國MPI財稅法研究所訪問學者,公務員普考、公務員高考、司法官特考與律師高考等國家考試及格,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暨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
著作/
1. 憲法稅概念與稅條款,1997。
2. 弱勢人權保障,1998。
3. 言論免責權,1998。
4. 法治國家之國家緊急權,2001。
5.稅捐正義,2002。
6.財政憲法,2005。
7.行政罰法,2006。
8.納稅者權利保護,2008。
9.稅捐基本權,2010。
10.稅法實例演習,2009。
11.行政程序法,2010。
12.行政執行法,2010。
13.行政法,2011。
14.公法實例研習,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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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AZE 讀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