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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何還要讀彌爾?他的自由是什麼?捍衛自由和限制政府?或是建構政府且保衛權利? 約翰‧斯圖爾特‧彌爾是十九世紀英國著名的哲學家、經濟學家、政治理論家,西方近代自由主義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因其對個人自由的熱情辯護並以清晰的邏輯對自由主義原理作出了傑出闡釋,而被尊稱為「自由主義之聖」。 彌爾的思想為英國乃至歐洲從早期現代向成熟現代社會的邁進,提供了一個承上啟下的典範性理論依據,他的政治哲學、政治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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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斯圖爾特.彌爾
英國著名哲學家和經濟學家,十九世紀影響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義思想家。邊沁後功利主義的最重要代表人物之一。
從小父親便以功利主義當作倫理學的基底來教導彌爾,事實上彌爾自己也與邊沁常有接觸,邊沁死後彌爾還負責整理他的著作;在這樣的情況下,有意無意成為功利主義學派的接班人。然影響他成熟時期最大的是他與哈莉耶特·泰勒·彌爾的婚姻生活。
彌爾對現狀的不滿多少來自於妻子的影響,泰勒對於社會主義的關注,使得彌爾重新思索了公平正義的問題,這些在彌爾的著作中都不難發現。
彌爾發表《邏輯體系》(1843)、《政治經濟學原理》(1848)、《論自由》(1859)、《論代議制政府》(1861)、《功利主義》(1861)、《女性的屈從地位》(1869)與《論社會主義》(1876)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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