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三民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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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共財為傳統中國主要的家庭型態,分家析產則為財產傳遞的主要方式,經過民間長時間的操作,形成相對固定的運作模式,本書稱之為「家產制度」。清末民初引進西方法律時,西方繼承法的「遺產繼承」與中國傳統的「分家析產」無可避免地產生概念的混淆。 本書即探討傳統家產制度的演變發展,即遺產繼承制度的建立過程。 以民初大理院的民事判決全文與解釋文為主要研究材料,並輔以律師訴狀及最高法院初期的判例及解釋例,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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